banner

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首页>新闻中心>通知公告
全部 25248 通知公告 153 协会动态 331 行业动态 23933 会员动态 853

《海上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》公布

时间:2023-08-16   访问量:1146


近日,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,公布实施《海上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》(简称《标准》)。《标准》明确,特别重大事故的标准为“3亿元以上”,重大事故的标准为“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”,较大事故的标准为“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”,一般事故的标准为“2000万元以下”。与之前相比,此次发布的《标准》适当提高了直接经济损失标准的金额。

《标准》是依据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》制定的海上交通事故调查领域的重要标准,对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、进一步完善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法规制度、加快建设与交通强国相适应的海事调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。


        来源:中国交通新闻网


上一篇:国务院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》

下一篇:财政部:不折不扣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